东政发〔2018〕15号
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
关于金晖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区属机构:
经2018年4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现将金晖等五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通知如下:
任命金晖为北京市东城区行政学院院长(兼);
免去李先忠的北京市东城区行政学院院长(兼)职务;
任命王秀兰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;
任命刘媛春为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;
任命骆宁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朝阳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(挂职期为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,到期自动免职)。
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
2018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