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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政发〔201815

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

关于金晖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
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区属机构:

20184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现将金晖等五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通知如下:

任命金晖为北京市东城区行政学院院长(兼);

免去李先忠的北京市东城区行政学院院长(兼)职务;

任命王秀兰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;

任命刘媛春为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;

任命骆宁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朝阳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(挂职期为20184月至20192月,到期自动免职)。

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

2018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