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 >  政务公开  >  机构职能  >  其他  >  服务承诺 > 正文

    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,是为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之间传递信息、相互沟通、办理民间事务的重要机关,为真正做到替政府分忧、为群众解难,进一步方便于民、服务于民、取信于民,特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如下郑重承诺:
    一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深入基层调查研究、指导、帮助和督促社区居委会、企业工作。
    二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,热心为群众服务,坚持文明用语,挂牌上岗。建立健全公示、承诺等制度,规范公开内容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    三、热情接待上门办事的群众,耐心回答群众的咨询,文明礼貌、热情服务、尽职尽责、不扯皮、不推诿、不刁难。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,规范办事程序,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行为。
    四、提高工作效率,强化服务意识,想群众之所想、急群众之所急。
    五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,职业道德,依照政策法规规定,严格依法办事。
    六、清正廉明、勤政为民,不徇私情、不谋私利、不滥用权力,不利用职权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,廉洁从政,树立人民公仆、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。
    我们真诚欢迎驻地单位、广大居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,推动街道各项工作科学发展,广泛听取意见建议。
    便民电话:010-84221886
    信访电话:010-64268762
    监督电话:010-84210309
    电子邮箱:hpljd2008@sina.com
    办公地址:和平里六区5号楼